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李茜
作为一名基层院检察长,我立足检察机关政治属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党建带队伍、党风正检风、党务强业务”一体理念,政治建检、人才兴检、业务立检,不断厚植党建“底色”、提升队伍“成色”、增添业务“亮色”,努力用“党建红”引领“检察蓝”;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和推动,进一步增强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的自觉性,既胸怀“国之大者”,又善办身边“小案”,“用心办好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强化溯源治理”帮助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始终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案件质量的基本标准,加强新时代检察群众工作,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切实把党的好政策落实到一线;坚持用新理念引领新实践,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以依法能动履职维护、保障、促进党的领导在司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