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能动履职,为确保海南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和龙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该院先后获得“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八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
依法严惩涉自贸港经济犯罪。2022年以来,该院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24件,办理了“509”石油专案、建省以来骗抵税款额最高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强化反洗钱与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上游犯罪同步审查、一体推进、全线打击,起诉洗钱犯罪2件2人,实现近年来打击洗钱犯罪“零突破”。
注重延伸营商服务职能。2022年以来,该院聚焦企业难点痛点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开展法治教育、预防犯罪、法律咨询等服务12次,帮助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切实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竞争力。同时,该院与龙华区工商联、相关企业沟通,向党委人大政府报告,争取各方理解支持,以聚焦监督办案主责主业的务实举措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力加强生态司法保护。2022年以来,该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严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犯罪案件11件14人。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全域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精细排查线索,持续发力监督,针对项目工地扬尘污染、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情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件,有力提升辖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强化业务建设。2022年以来,该院持续打造“龙检讲堂”品牌,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组织检察官轮流主讲。聚焦涉自贸港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短板,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举办各项培训110场3134人次。强化检察理论研究,立结项全省检察研究课题3个,在系统内部刊物和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2022年,该院有66个集体或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有14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监督案例,10名干警在省市十佳公诉人、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汤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