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海燕 通讯员张凯程)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围绕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强化执法监管工作提出检察建议。这是自治区检察院制发的第一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自治区检察院全面调研分析了2019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受理的近4000件环境资源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发现全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存在不严格不规范、行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研究起草了检察建议稿,并走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听取意见。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出检察建议,同时抄送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宣告仪式上,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强化执法监管工作的建议进行重点阐释。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自然资源厅将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书所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按期进行回复,并以检察建议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在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等方面共同探索创新,实现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