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 2023年01月03日 王宇

  “同行是冤家”。这句话说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同业经营者之间难免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纠纷。如果不能正确对待,轻则可能矛盾不断,重则可能引发极端事件。这不,江苏南京的马某就因为一点琐事,试图报复他人,所幸并未酿成大祸。

  马某和何某都是废品回收从业人员,此前二人因为回收废品的事发生过争吵。2022年4月初的一天,马某准备驾驶自家的货车出门卖废品,却发现车辆右前侧轮胎没气了,仔细检查后发现轮胎上有个小孔,他认为是何某夫妻所为。气愤之下,马某便想着报复一下何某。于是,马某找到何某停放在附近的小型货车,用剪刀将车前侧两根刹车油管分别剪了一个裂口。见到何某的妻子来了,马某便离开现场,并将剪刀放到自家的货车后备厢。

  第二天早上,何某启动车辆出发,行驶约20米时发现刹车失灵,随后依靠惯性将车辆停下。下车后,何某发现前轮两侧的刹车油管断裂,且地上还有漏油,以为是车辆老化所致,便联系4S店维修人员前来修理。4S店维修人员经检查判断可能是人为损坏,何某立即报警。

  经公安机关电话联系后,马某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到案后,马某赔偿了被害人何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2年12月,法院以破坏交通工具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仅凭自己的无端猜测就产生报复心理,肆意破坏他人的交通工具,不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这马某也是荒唐、可恶至极。好在何某刚启动车辆不久就发现了异常情况,还来得及停车处置,否则,轻则何某受伤、车辆受损,重则其他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受到伤害。不管哪种后果,都将是马某难以承受的。

  且不说轮胎被扎到底是何缘故,即便有证据证实是他人所为,那也要依法维权、理性作为,而不能“私力救济”,更不能违法报复。

  俗话说:“和气才能生财。”马某之所以如此作为,说到底还是因为生意纠纷在前,心生怨恨所致。同在一个地方做生意,低头不见抬头见,唯有和睦相处才能实现双赢。毕竟,合则两利,斗则俱伤。

  (本期坐堂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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