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污染的淯江“华丽变身” 四川长宁:打通治污堵点保护长江上游生态 2023年01月03日 曹颖频 李敏 张羽 严震林

  “以前,各种脏水都往河里排,河水又脏又臭。经过大力整治后,现在的河水干净了,孩子们都爱到河边来玩。”近日,正在淯江边散步的居民告诉记者。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的淯江是长江上游地区较大的一级支流,曾一度被两岸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污染。经过几年的治理,现如今的淯江碧波荡漾,两岸竹海叠翠,重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面,这是四川省长宁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保护淯江流域生态环境交出的检察答卷。

  将劣Ⅴ类河水治理改善为Ⅱ类水质

  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长宁淯江碧玉溪段河面漂浮物较多,水质污染严重,恶臭明显。2019年1月、8月,长宁县先后两次组织多部门进行治理,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直到2020年3月,碧玉溪水质监测结果仍呈劣Ⅴ类。

  2020年4月,长宁县检察院进行立案调查,经过仔细摸排,发现沿岸多个社区的市政污水管网堵塞、毁坏,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导致污染。2020年7月,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疏通、修补市政污水管道,完善城区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强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排查与维护。在此期间,检察机关持续跟进项目进度。

  2021年4月,该院在回访中发现,仍有大量生活污水从截污干管连接处溢出造成污染。“只有坚持不懈、追踪问效,才能真正打通‘堵点’。”据该案承办检察官熊章林介绍,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解决方案,最终商定,先采取临时截流治污的应急措施,再系统解决新旧截污干管大小不一致等根本性问题。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截至2022年5月,长宁县共改建碧玉溪两岸景观12.5万平方米、改造截污干管7公里,治理河道3.5公里,长宁河水质改善为Ⅱ类水质。现在的碧玉溪水清岸绿,碧玉蜿蜒,新建的亲水平台和健康步道已成为当地居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

  帮河边的食品加工企业“搬家”

  长宁县竹资源丰富,当地乡镇民营企业多以竹类加工及竹食品加工为经营项目。2019年,长宁发生6.0级地震,造成226人受伤,16.8万余人受灾。“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是地震发生后的工作重心,但地震对环境保护带来的次生影响也需要给予关注。”长宁县检察院检察长袁梓嘉说。

  2021年3月,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检察官发现,地震导致淯江畔4家竹食品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受损停用,新建的竹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延期近2年仍未完工,无法顺利落户园区的4家竹食品企业仍在旧址生产,大量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江。

  本着既要保护长江生态又要保障企业持续发展的原则,2021年5月,长宁县检察院分别向相关部门、乡镇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督促4家食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污水直排,共同制定具体措施,保障民营企业顺利入园,实现规范有序生产经营。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帮助上述4家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污水直排之间的矛盾问题。1个月后,4家企业将旧址污水处理站拆除并复耕复绿,顺利搬入竹食品工业园区,实现规范排污,对淯江的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让混凝土搅拌行业规范发展

  在淯江畔,有很多在建的工地,曾多处可见混凝土搅拌形成的残渣和废水排向水沟,最终流入淯江,这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2022年1月,长宁县检察院在梳理该县两会上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时,发现多家混凝土搅拌企业污染环境的公益诉讼线索。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有部分企业存在未依法编制报批环评文件、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等造成环境污染,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无序生产扰乱混凝土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土地资源,未取得取水许可、非法取水损害国家水资源等情形。其中,5家企业正好在淯江畔。检察机关以此为切入点,着手开展混凝土搅拌企业污染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努力推动解决环境污染治理问题。”袁梓嘉介绍。

  2022年3月,长宁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规范整治混凝土搅拌行业。截至2022年5月底,涉案企业均完善了相关环保设施,对违法建筑设施予以拆除。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行业规范,从源头加强对混凝土搅拌企业监督管理,落实混凝土搅拌行业深层次治理。

  “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涉案混凝土搅拌企业均整改到位,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快速高效治理,有效改善了淯江沿岸的生态环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成果。”四川省人大代表、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总工程师唐森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