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下岗职工有资格办理养老保险了 2023年01月03日 刘立新 周闻胜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周闻胜)“困扰我们20年的养老问题终于有着落了。”近日,当法官宣读完民事判决书后,河南省桐柏县某水泥厂57岁的原职工阿龙(化名)激动地说道。

  2022年9月,桐柏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阿龙等人。检察官了解到,阿龙等85人于1990年前后陆续被招聘到该县某水泥厂工作,并与企业签订用工协议书。2000年12月,该水泥厂停产,这些职工均待岗在家。此后,水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09年12月被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企业未进行破产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停产后,待岗的职工一直没能缴纳养老保险。2022年,快到退休年龄的阿龙等15人看到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相关通知,他们认为自己属于企业职工,想要办理养老保险,可是20年过去了,手续不全。同年5月,阿龙等人向相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某水泥厂之间的劳动关系等权益,但由于当事人没有调取证据的权限,导致材料不全,该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阿龙等15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于2022年9月起诉至桐柏县法院。鉴于当事人不懂法律法规,收集相关证据困难,经向律师咨询,在律师的建议下,阿龙等人向桐柏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该院审查后认为,阿龙等15人长期下岗,生活困难,至今未能办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其申请符合南阳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办理弱势群体民事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办法(试行)》的受理条件。该院向该水泥厂及主管部门调取招工档案、工资发放名册、用工协议书等相关证据,并通过查阅相关规定,认为当事人与水泥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应依法予以确认。随后,该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建议法院依法判决。

  2022年11月29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确认了阿龙等15人与该水泥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此后,当事人可以依照法院判决办理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养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