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协作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 2022年12月26日 季春燕 黄颖

  2022年3月10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与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区分局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侦监协作办以来,长乐区检察院立足规范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推进侦监协作办实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持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保障检警协作高效顺畅衔接。

  新机制护航协作。双方通过会签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各自职责、工作流程,完善侦查监督、检警协作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保障侦监协作办实体化、规范化运行。为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双方还制定了关于落实侦监协作办值班制度的实施方案,采用“轮值”模式,确定专门联络员,并选派检察官轮流到侦监协作办值班,不断增进检警常态化沟通,强化提前介入、会商研判工作。

  新理念凝聚共识。为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检警双方开展检警共学凝聚共识,以侦监协作办为依托,就电子证据取证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如何区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法律实体和程序内容,不定期开展检警同堂培训,警察和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和办案实践中常见情形深入研讨剖析,进一步趋同办案理念,加强检警侦监协作的深度和广度,实现检警良性互动,让检警培训同堂更同心。

  新途径强化监督。该院通过设立侦监协作办推动检力下沉,实现监督关口前移,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检察监督,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轮值检察官依托公安机关警务信息综合运用网上平台,通过线上查案、线下阅卷、及时沟通的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以定期巡查和专项检查形式实施动态法律监督,通过工作日志及工作台账,重点监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情形,并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意见达成共识,有效提升监督质效。同时,该院循序渐进开展线上巡回检察,积极推动案件会商、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意见,不断丰富协作内容,提高监督制约、协作配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新平台初现成效。检警双方实行定期双向数据通报,确保监督实效。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分析研判公安机关通报数据,抓取监督关键点,对刑拘、报捕等工作中的理念差异进行沟通,推动共同落实各项刑事司法政策。同时,检察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定期将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等上传办案平台,在LED屏滚动播放,实时通报办案单位与办案人员信息,让侦查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化压力为动力,提高侦查监督实效。 (季春燕 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