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大数据赋能知识产权领域研究 让数字技术成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新动能 2022年12月19日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马一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随着新业态、新技术蓬勃发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还存在诸多难点问题,如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当事人维权成本高和取证难等等。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不能仅侧重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还必须明确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功能定位,完善知识产权检察机制,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此,要重视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是重视发挥刑事制裁的作用。检察机关承担着案件审查、提起公诉、抗诉等职能,是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重要力量。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就必须注重发挥刑事制裁的警示作用。

  二是重视知识产权检察法律监督作用。如加强对刑事领域以罚代刑、有案不立等问题的检察监督;加强对行政领域中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权行使不当等问题的检察监督。

  数字检察是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机遇,也是新动能。大数据技术是以海量数据为前提,以算法为核心,以机器学习为媒介,以获取价值为目标,应充分发挥检察业务效能,以海量数据信息为基础,通过数字化建模,智能化比对、分析,强化类案监督,通过执法、司法信息互动,在信息平台上发现研判线索,实现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

  此外,在利用信息技术助力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同时,还要注重数据流通性,积极推动现有网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注重算法可靠性,推动数据开放,确保算法公开,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要注意基础设施安全、数据安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