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潢川县检察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四项机制,守住四个环节,不断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成效,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该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首办责任制守住群众信访“源头”。该院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坚持院领导带头办信,是首办责任制的主体,相应业务部门是案件办理具体责任部门,七日内向信访人进行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向信访人进行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2019年以来,潢川县检察院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46件次,检察长包案办理12件次,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办理的信访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复,助推息诉罢访见实效。
二是公开听证机制守住疑难案件“要害”。该院以全面推动公开听证为契机,对于信访事项做到能听证尽听证,通过公开听证真正解开当事人“法结”和“心结”,促进案件办理和矛盾纠纷化解。2019年以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19件,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办案的阳光透明,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司法救助机制守住社会保障“底线”。该院把来信来访看作倾听民声的重要途径,通过深入了解信访人的生活困境和难题,精准做好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2019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余元。
四是反向审视机制堵住司法办案“漏洞”。该院在办理信访案件中通过开展自查、督查、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等方式进行反向审视,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活动。通过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自查、逐案确认,着力发现长期未能化解的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出1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后,该院积极与县法院沟通,目前县法院对该案已立案审查。该院还与县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完善制度机制,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提供助力。
(熊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