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2022年12月02日 刘继东 巩蕊

  今年以来,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运用“不起诉+”模式,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截至7月底,不起诉率提升至27.24%。

  “不起诉+检察意见”,推动刑行有机衔接

  该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对不起诉案件,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向相关行政机关一并送达检察意见书。办理杨某故意伤害一案时,该院对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向平桥公安分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杨某进行行政处罚,避免不起诉案件“不了了之”。

  “不起诉+公益服务”,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针对交通肇事等类案件持续高发态势,该院与辖区交警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开展类案专题研讨,推行不起诉附带社会公益服务。对认罪认罚作不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作出社会公益服务决定,交警部门组织被不起诉人参与交通劝导、维护秩序等公益服务,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检察机关。目前,该院已联合交警部门组织3名被不起诉人参加交通志愿服务。

  “不起诉+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促和解

  对拟不起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亲属、侦查机关等各方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在办理高某故意伤害案件中,检察官査明案情后,发现嫌疑人和被害人之前并无恩怨,该案是因琐事引发,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意不大且认罪认罚,随后听取意见、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和解。该院最后对犯罪嫌疑人高某作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宣告训诫”,助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对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具备有效监护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召开不公开宣告训诫教育会。在办理孙某、熊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时,该院提出对二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会后,承办检察官对二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训诫教育。

  “不起诉+法治宣讲”,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在办理严某、王某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过程中,该院审查发现二人系在校大学生,“入职”仅五天且涉案金额小,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案子虽结,但工作并未止步,该院认真梳理2019年以来在校大学生、毕业生涉电信诈骗案件,积极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继东 巩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