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为民,是我们检察人的神圣使命,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更是我们的职责!”杨丽说。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杨丽承办一起民营企业负责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为了精准稳妥办理该案,杨丽多次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经查,该民营企业为70余名农村留守妇女提供了就业机会,同时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帮助。若提起公诉,案子结了,企业会不会垮?综合考虑该企业经营状况与案件事实,该院最终对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入选河南省保护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
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杨丽又根据涉案企业情况,梳理法律风险点,制成风险防范手册、帮企业建立刑事合规制度,助力该民营企业顺利走向正轨。企业经营没有中断,70余人的饭碗也保住了,案件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杨丽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河南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河南省十佳公诉人”“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