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起发生于2014年,且在河南省商城县引起广泛关注的强奸案。当年,商城县检察院受理审查并起诉到法院后,因被害人报案不及时,一些客观证据灭失,且被告人拒不认罪,一审法院可能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但该案因被害人多为未成年在校学生,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面对这种情况,该院“临阵换将”,王会临危受命,担任该案的公诉人。接到任务后,王会通过阅卷,反复研究该案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对证据材料逐一进行分析对比、推敲论证,多次会同侦查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认为该案可能存在漏罪。按照这一思路,王会制定了9页的补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了5起新的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
相关证据材料移送检察院后,王会又对关键证据全部进行复核,在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向法院补充起诉,最终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
多年来,王会先后主办或者参与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00余件,多次荣立三等功,先后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信阳市五星级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她所带领的科室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工人先锋号”等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