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帮信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2022年12月02日 刘元浩 杨丽

  今年以来,河南省商城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工作,平均办案时间大幅缩短,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率、速裁程序适用率、不捕(诉)率等核心办案指标均得到大幅优化,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双提升。

  建立“一套机制”,顺畅办案流程。该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工作办法》,对适用范围、办理期限、配合协作方式、法律文书制作、程序选择等进行详细规定,达成共识。

  加强“两类监督”,严守客观公正。一是加强外部监督。对指向明确而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上线人员,建议办案单位依法对其移送审查起诉。二是强化自身监督。要求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三个“一律”:对辩护人、值班律师提出的意见,一律记录在案,对不予采纳的,应当详细阐述理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时,一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对拟决定不起诉的,一律举行公开听证。

  坚持“三个统一”,凝聚办案共识。一是统一受案标准。制定《涉“两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对于不符合起诉标准的,建议公安机关补充完善后再移送。二是统一强制措施适用标准。结合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特殊身份、前科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形,对其社会危险性程度进行量化衡量,确保强制措施适用标准统一,有效提高不捕率。三是统一量刑标准。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两卡”数量、流水等影响量刑的犯罪事实,以及是否具有退赃退赔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明确(不)起诉标准。

  畅通“四个节点”,集中高效办理。一是对于公安机关拟移送起诉的案件,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合公安机关反诈中心统一对证据材料审核把关,在侦查终结后集中移送审查起诉。对于不宜集中移送的,建议办案单位快侦快结。二是对于集中移送起诉的案件,指定专人集中时间进行审查,依法从快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一般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三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而又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一律委托司法行政部门为其指派值班律师。注重听取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的意见。四是提高庭审效率。对集中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协调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对需要补查或调整量刑建议的,在庭前将补查材料或《量刑建议调整书》提交法庭,不影响速裁程序适用,提高庭审效率。 (刘元浩 杨丽)

  本版文、图:胡传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