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将“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作为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举措,以检察智慧、检察自觉、检察担当做实寻访、做细保护、做好传承,将爱党爱国之情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该院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监督履职、保护革命文物相融合。一是加大寻访力度,确保应保尽保。针对辖区内纳入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的文物数量较少的实际,一方面加大对未纳入名录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寻访力度,另一方面尝试拓展对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寻访,发现名录外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处(小萝卜头宋振中烈士塑像),可移动革命文物2件(回族宗教界知名人士马德涵照片档案资料、全国特等战斗英雄刘吉尧同志照片档案资料)。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凝聚保护合力。该院检察官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主动走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档案馆等职能部门,全面掌握辖区内革命文物的底数和管护现状,就加强日常联络、实现信息共享、开展联合宣传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保护革命文物合力。三是注重宣传体悟,营造浓厚氛围。该院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组织干警认真撰写寻访体悟2篇,充分依托“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动态信息4篇,媒体刊载寻访稿件1篇,广泛宣传检察机关保护革命文物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凝聚了保护革命文物的共识。 (赵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