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开展实质化提前介入。今年以来,该院提前介入案件36件,开展案件会商5次,跟踪补充侦查案件17件。办理的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率为5.32%,较去年同期降低1.2个百分点。
建立机制规范介入。该院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前介入案件的范围、时间、方式。会同公安机关制定《提前介入工作办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办法(试行)》,推动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实质化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等。同时兼顾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适度性,做到介入但不干预、引导但不指挥、讨论但不定论。
明确路径全面介入。该院按照“听介绍、看现场、阅卷宗、议重点、提意见”五步工作法,明确提前介入的启动程序流程,探索适用不同案件类型的介入模式和方法。依托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全面了解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在案证据及侦查进度等,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有效增强检警沟通衔接,共同提升办案质效,为后续诉讼环节顺利进行奠定良好基础。
实质化参与高效介入。该院参与现场勘验检查、侦查实验、辨认等侦查活动,提高提前介入亲历性。引导公安机关把侦查重心从口供突破到全面收集固定、挖掘运用客观性证据上来,提高侦查活动质效,从源头上减少冤错案的发生。 (张伟 潘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