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三项措施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2年11月25日 潘艳丽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全方位学习研讨,立体化宣传报道,对照法治建设和法律监督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推动新时代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新发展。

  在“学”上下功夫,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推动者。该院第一时间组织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制定学习贯彻宣传方案,组织全体干警读原文、悟原理,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开展研讨交流。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线上和线下答题等多种形式,不断引导干警全面准确把握二十大精神。

  在“宣”上出实招,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者。该院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依托新媒体平台,及时转发权威报道。开设党的二十大学习专栏,以文字、视频、书法等形式展示干警所学所悟。线下采取宣传展板和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在“行”上见实效,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践行者。该院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对标对表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融入到检察履职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辩证统一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持续加强司法救助等工作,防止因案致贫。依法妥善化解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释法说理,认真开展信访化解专项活动。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采取一站式预防帮教措施,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潘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