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是对广大司法人员的关心和爱护,是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个规定”实施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会议部署安排、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开展自查剖析、通报填报情况、向社会公示等方式全力推进“三个规定”的落实。2019年以来,我院共填报过问、了解案件情况100余人次,及时、主动、如实填报成为全院干警的行动自觉。
坚持思想发动先导。在部署填报“三个规定”有关工作初期,很多干警心有顾虑,持观望心态,“零报告”居多。对此,我院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头,多次通过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传达上级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的文件精神,解答干警疑虑、通报典型案例、明确填报标准,同时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班子、科室负责人与干警谈心谈话的必谈内容。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我院组织“三个规定”专题学习,通报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思想上引导干警如实填报,三年来,主动自觉填报已成为干警行动的主流。
坚持领导带头示范。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干警们都在关心院领导怎么填报。为此,我注重发挥“头雁效应”,每次接到上级关于“三个规定”的有关文件、通知,都第一时间组织党组会学习或将文件签发给党组成员传阅传达,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不请托说情、插手案件,坚决杜绝影响司法公正、依法办案的内部因素。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议上报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给干警立标杆、当表率,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
坚持从严监督落实。我院以“三化”来推动“三个规定”的落实。一是剖析常态化,由纪检组、检务督察人员根据上级通报数据或案例组织全体人员对填报情况进行剖析,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深化思想认识。二是监督日常化,由纪检组、检务督察人员负责对干警填报进行日常督促,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通过走访案件当事人,挖掘是否有过问、了解案件情况的线索,加强思想震慑。三是一票否决化,把填报情况与干警个人评先评优、考核奖励挂钩,明确规定一旦发现未如实填报,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且一查到底,追究问责,营造“严”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