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鄄城:做好“三个等式”深挖案源 2022年03月23日 郭树合 袁晓

  “这些人的采砂行为破坏了黄河河道,影响流域生态环境,必须尽快将案件线索移送院里公益诉讼部门!”近日,山东省鄄城县检察院干警在工作中发现,石某等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黄河北岸非法采砂。收到线索,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当天就派员赶到现场,借助技术力量很快完成前期调查取证工作。2月28日,该院就此案在正义网发布诉前公告,公告期为30天。

  近年来,线索匮乏是制约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等米下锅”也是长期以来相关部门检察人员的工作状态。检察院各部门联系不够紧密,干警缺乏线索移送意识,不仅限制了案源拓展,还降低了办案质效。为此,鄄城县检察院借助省院和菏泽市检察院帮扶的东风,于2021年4月创设“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办理机制”。该机制可以简要概括为做好“三个等式”,即“控申+案管=源头管理”“部门+联动=线索共享制度化常态化”“外部+协助=拓宽源头”。

  控申+案管=源头管理,即由控告申诉部门牵头,通过日常接访、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以及两微一端受理群众诉求;对受理的案件线索按所属部门进行精准分流,对分配的案件线索进行台账式登记管理,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记录,确保每一条线索都可以追踪溯源。检察业务管理部作为受案第一窗口,掌握全院办案情况的大管家,在受案或者对类案进行分析研判时,一旦发现刑事案件中有可能涉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案件线索,要第一时间向对口部门发送讯号,对有成果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总结,不断提高线索识别能力。

  部门+联动=线索共享制度化常态化,即由检察业务管理部门牵头,制作《四大检察相互融合联动案件线索筛查记录表》添加到办案系统中,秉持“一个不错过”原则,要求办案检察官主动填写;一旦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线索,办案检察官要制作《线索移送登记表》并反馈给相关部门。档案室将案卷中有《四大检察相互融合联动案件线索筛查记录表》作为归档条件之一,案管部门则负责流程监控,确保移送效果。该院还定期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研判分析典型案件,通过轮岗锻炼,培养精通多项业务的办案能手,多角度、全方位寻找案源。

  外部+协助=拓宽源头,即借助“外脑”增强“内力”,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联系,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多部门定期座谈,明确各单位联络员,畅通信息渠道。

  2021年4月至今,鄄城县检察院共受理部门之间移送案件线索70余件,成案率达90%;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受理其他部门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成案率100%;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量同比增长135.33%、29.27%、127.32%。2021年底,该院84个考核指标位居全市前三,综合评价成绩全市第二。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更科学、更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将线索移送实施效果纳入检察人员考核,激发干警内生动力,争取以此为突破,早日‘脱薄争先’。”该院检察长王磊表示。